摘要:低碳建筑概念的提出對于低碳建筑一詞的概念,國內外均有學者作出論述,且不同學者說法不一,但綜合起來,國外學者普遍認為低碳建筑即低
碳排放量的建筑,在建筑過程的各個環節,從設計直到最終拆除都盡可能的降低
碳排放量。降低的方法包括建筑原料的選擇,建筑設備的升級等等。在此或有疑問,究竟將碳排放量降低到何種程度為最佳,我們仍未找到統一標準。但斯特恩曾提出報告指出,若想恢復大氣對溫室氣體的自我清除能力,需要在當前水平減少80%的碳排放。因此維基百科據此提出了碳排放量能減少80%以上的建筑才能稱為低碳建筑。在我國,對低碳建筑的探討相對于國外起步稍晚,下面將引述陳飛對低碳建筑的理解,他從建筑全生命周期內的物質流角度出發,提出了低碳建筑應滿足從進口到使用再到出口三個環節碳排放量的控制。在進口環節,“要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等高碳性的能源”,在建筑使用過程,“要大幅度提高化石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強建筑節能”;在出口環節,“要通過植樹等綠化面積的增加,吸收建筑活動所排放的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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